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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的笔迹是怎么鉴定的?原告提出笔迹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2021年3月28日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jji.com/

 李卓恒,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行为人的笔迹是怎么鉴定的?



一、行为人的笔迹是怎么鉴定的


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的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


1、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是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真实程度、检材特征、样本特征。


2、比较检验


比较检验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两者之间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为综合评断提供依据。比较检验的内容有四个方面:


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对于字迹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


3、综合评断编辑


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


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一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


二、笔迹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


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3、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所以,你必须准备好鉴定所需材料,并交纳鉴定费用。当然,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笔迹鉴定的鉴定费用一般是由申请鉴定的行为人支付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于行为人申请对同一笔迹进行二次鉴定的,除非鉴定的结果确实有误的,一般是不会受理第二次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相应的笔迹鉴定费用。









原告提出笔迹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一、原告提出笔迹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谁申请谁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不过,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笔迹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印章印文检验案件和书写时间鉴定案件的样本材料必须为原件。收集的样本材料要全面、充分 样本材料要有足够的数量,才能更多、更好地暴露出被鉴定人的特性、特征, 鉴定人才能够全面利用这些特性、特征,从中找出一定的规律,以便更全面地与检材进行比较检验,从而得出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


二、民事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在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可征求被告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以便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做到从程序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原告一般情况下应该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出笔迹鉴定的,原告提出笔迹鉴定之后,法院肯定会为原告指定专业的笔记鉴定机构的,原告自己要垫付的笔迹鉴定的费用在2000元左右。当然,诉讼活动还没有开始,谁也不能说原告就一定是胜诉方。







来源: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Tags: 行为人的笔迹是怎么鉴定的,原告提出笔迹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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