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恋爱受阻杀人潜逃22年
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消息,13日上午,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贾安宝故意杀人一案。
被告人贾安宝因被害人宋某海(男,殁年44岁)多次阻挠其与宋某海之女宋某华恋爱,并因此将其打伤而怀恨在心。1994年5月5日凌晨1时许,贾安宝携带一把铡刀宋某海家中,在宋某海的卧室内,先后杀死宋某海、其妻赵某珍(女,殁年46岁)、宋某海的女儿宋某英(女,殁年17岁)、宋某军(女,殁年15岁)。潜逃22年后,2015年11月17日,当场公安部门在排查可疑人口时将贾安宝控制,同年11月22日将其移交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
二、为什么该案依据的是1979年刑法
我国刑法适用坚持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的该规定主要是针对我国1979年旧刑法和1997年现行刑法之间的矛盾问题,且主要是针对新刑法溯及力的问题。即新刑法对公布之前的行为是否认为是犯罪问题,以及如何适用等问题。
“从旧”是指在1997年《刑法》生效以前发生的案件,一律依照1979年的旧刑法认罪判刑。
“从轻”是指如果一个人的行为在1979年旧刑法认为是犯罪,而在1997年《刑法》中不认为是犯罪的则应该使用1997年新的《刑法》。
本案中,被告人贾安宝犯罪行为发生在1994年,所犯罪行在新刑法中也认为故意杀人,在量刑标准上也没有比1979年刑法更轻,所以适用“从旧原则”,依据1979年刑法定罪量刑。
来源: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