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农民万三印好逸恶劳,尝试多种犯罪。20岁的时候也就是1994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刑三年,1999年因犯容留卖淫罪被判刑七年。6月22日,万三印又犯贷款诈骗罪,被判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08年9月底,被告人万三印、胡建华找到黄水平说,每人可以贷到10万元,将每人贷款的10万元放在一起去赌场放高利贷赚钱,贷款一年后才归还,若还不出,可以找信贷员推迟或不还钱,因为这是国家的惠农政策。10月24日,万三印在既没有归还银行贷款能力也没有实际经营场所的情况下,通过他人使用伪造的“南昌市三彩服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店面招租合同等材料,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昌市分行办理三户联保贷款,贷款1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支付他人办理联保贷款好处费及用于日常开支、赌博等。2010年8月25日21时,被告人万三印被抓获归案,并至今未归还银行本息。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万三印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证明材料骗取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万三印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来源: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