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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丈人欠债不还 女婿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8月7日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jji.com/

  摘要:法院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近日,陕西省高陵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老丈人欠女婿钱不还,法院判决后仍然拒绝履行,女婿无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次劝解未果,直到房产被冻结老丈人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最后不仅全部履行案款,还要依法承担房屋评估拍卖公告费和利息。

  案情回放:

  2005年仵华、王南夫妻二人向女婿魏建借款19万元人民币,后因家庭矛盾,魏建向仵华二人催要欠款未果,诉至法院。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确认了魏建的债权。但仵华二人拒不履行,迫于无奈,魏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认为该案虽属债务纠纷,但有家庭关系基础,因此积极组织双方协商,希望能够在维护双方亲情的基础上和解结案。由于仵华夫妻二人年逾七旬,法官多次上门向其做工作,但其既拒不到庭,也拒绝履行义务。法官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西安市未央区长庆石油勘探局二区拥有住房一套,便依法予以查封,随后多次登门向仵华二人阐述房屋拍卖造成的不利后果,但被执行人仍不为所动,盲目的认为法院奈何不了自己。无奈之下,法官依法将被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并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至此,被执行人再也坐不住了,同单位服务部的两名工作人员来到法院,请求不要拍卖房屋。法官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必须全部履行案款,否则只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拍卖。最终,被执行人支付了全部案款,并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了房屋评估拍卖公告费和拒不履行债务期间的双倍利息。“都怪自己不懂法律,不相信法律,结果还多花了冤枉钱。”拿着案件执行终结裁定书的仵华不断地摇头、叹气,悔恨不已。(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小编提醒:

  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法院强制执行工作不仅是为申请执行的当事人维护合法利益,同样也捍卫着法律的尊严,在很多执行案件中,由于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往往使很多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局,这就考验着执行法官的智慧,再硬的骨头也得想办法啃下来。

责任编辑:小蜜蜂


来源: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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