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787899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犯罪状态
文章列表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同样构成犯罪

2017年8月18日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jji.com/
  每个月1000多元的工资,不够花,家里寄来200元救急。17岁的江西小伙子小章,又拿着这笔钱请了两个兄弟吃饭,只剩下了100元。接下来的几天怎么过?三人一合计,去抢!
  今年7月24日晚上7点多,三个小年青,凑了20块钱,到北峰工业区附近的地摊上买了一把匕首,一起来到西湖公园。可逛到了11点,还是没找到下手的目标,只好离开公园,想到307省道路段继续寻找目标。没想到,刚出公园门没多久,就栽到了治安巡逻队员的手里。
  检察官说,虽然他们未实际动手,但为了犯罪准备工具,而制造条件的抢劫预备同样构成犯罪。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昨天,这三人被检察机关以移送。
  检察官提醒市民,年底了,夜逛公园大伙可要小心身后的“尾巴”。


来源: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2019年犯罪中止的刑事责任是什么?犯罪中止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 2.2019年犯罪中止的特征有哪些?犯罪中止的分类有哪些?
  • 3.2019年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
  • 4.2019年犯罪未遂要怎么判?犯罪未遂的辩护词怎么写?
  • 5.2019年不属于犯罪未遂情形有哪些?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怎么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