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787899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案例
文章列表

好心载人出事故 赔偿6万理应该

2017年12月20日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jji.com/
3月11日下午,山东省郯城县庙山镇南埝村村民崔某某带着邻居何某外出办事,在横穿辖区205国道时,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货车撞倒,驾驶员崔某某受伤,何某当场死亡。经协商,崔某某先期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6万元。

  11日下午3时许,邻居何某到崔某某家闲聊,聊了一会,何某突然说要去高西村办事,央求崔某某骑摩托车带他去,本就无事的崔某某爽快答应,载着何某就上路了,在自西向东穿越205国道时,崔某某没有注意到国道上的来往车辆,结果被自北向南快速驶来的小货车撞到,造成崔某某受轻伤、何某当场死亡的悲剧。

  崔某某带着何某外出办事本是出于好心,但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崔某某,他应当知道驾、乘摩托车都要戴安全头盔却没有戴;在横穿主干道时要看清路况确保安全,他却直接横穿,而且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乘车人何某没有责任,双方车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导致了何某的死亡。

  交警在此提醒驾驶员朋友,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好心办好事,而不要违法操作,好心办了坏事,害人害己。
来源: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300名困难职工、农民工获免费体检
  • 2.郑尚喜抢劫罪一案
  • 3.陈海荣故意杀人案
  • 4.威信“10.22”妨害公务殴打警察案9人获刑
  • 5.取保候审期间社保是否会被停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