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787899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罚分类
文章列表

帮忙转移雷管意图毁灭证据获拘役三个月

2018年3月21日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jji.com/
  河南省汤阴县五陵镇的张某在替朋友转移雷管时,被公安局民警抓了个正着。3月28日,张某被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拘役3个月。
  2009年12月20日上午,汤阴县公安局民警在汤阴县五陵镇进行涉爆物品排查时,根据仪器显示,发现一男子家藏有雷管,该男子谎称找钥匙离家逃跑,并将钥匙交给好友张某,要张某将雷管转移走。张某乘民警不注意,进到该男子家,将303枚雷管提出转移时,被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帮助他人毁灭证据,情节严重,核其行为已构成毁灭证据罪。庭审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我国剥夺政治权利刑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完善
  • 2.三鹿案张玉军等被执行死刑
  • 3.刑罚裁量的原则研究
  • 4.“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应有具体数额
  • 5.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研究及其完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