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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提反诉还会受理吗 法庭调查取证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2021年4月1日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jji.com/

 李卓恒,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二审提反诉还会受理吗

  在实践中,二审提反诉还会受理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信阅读完一下内容,一定发给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二审提反诉还会受理吗


  二审不会受理反诉的。




  二、反诉的构成要件


  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


  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


  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


  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


  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


  三、反诉的特征


  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


  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


  请求具有独立性


  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独立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起诉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独立存在,也能够作为独立的案件由法院审理裁判。


  目的具有对抗性


  反诉的起诉能使本诉失去意义 ,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


  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


  提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大多关于反诉特征的归纳,没能把反诉的特征与反诉的条件区别开来,把提起反诉的条件看成了反诉的特征,这给界定反诉的特征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性。如前所述,反诉是一种独立的特殊之诉,因此应当将;反诉;和;本诉;加以参照,找出;反诉;不同于;本诉;之处,作为反诉的特征——即反诉与本诉在发动条件上完全不同。除此之外,反诉的最大特点应该在;反;上,这里的;反;揭示了反诉与本诉发生时空的不可逆性,也就是说,只有先存在本诉,反诉才有发生的可能,反诉对本诉在这点上具有依赖性。


  反诉和本诉之间要有联系性


  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诉讼请求 ,或者是基于相牵连的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的诉讼请求


  上述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了;二审提反诉还会受理吗;,反诉只能是被告在第一审程序开始后,在对案件裁判之前提出,二审提反诉是不会被受理的。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庭调查取证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一、法庭调查取证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法院依申请调取证据。是指因存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证据,法院审核后因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为当事人当事人调查证据。


  相关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1、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这部分是对民诉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细化,在明确;谁主张谁举证;责任下的一个补充,人民法院仅仅在特定条件下,依照一定的程序承担有限的补充责任。


  之所以会这样规定是因为有的证据是普通公民不能接触到或者涉及秘密的如果不做这样的制度设计,法院是无法在全面审查事实的情况下做出判决,这样不仅不利于解决矛盾反而会激化矛盾,甚至当事人将矛盾转移到国家司法机关,虽然法院在审判中应该遵守中立的地位,但法院的根本职责是定纷止争,所以其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做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而拒不提供,那是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如果在不可归因于当事人的原因无法提供证据,法院径行做出判决,显然对于当事人是不公平的,也违反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宗旨。


  针对当事人申请调查的证据法院需要进行审理,如果符合上述的条件,法院就会调取证据,但如果不符合,根据最高院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于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其他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这样举证不能的责任还是需要当事人承担的。


  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


  最高院关于民诉法的解释第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1、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2、涉及身份关系的;3、涉及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的;4、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5、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是我国法院的天然职责所以涉及到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案件,法院应该主动调取证据,需要注意的是与相比,最高法司法解释删除了他人合法利益的规定,这样更凸显了法院的中立性。


  出于公序良俗的考虑,我国民诉法规定涉及到身份关系的案件不允许自认,这就需要赋予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民诉法第五十五条是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同样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同时在公益诉讼中,一般双方是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个人调查取证困难,所以赋予法院的调查取证权。针对虚假诉讼的问题,因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的不仅是第三人的利益,还损害了司法的权威,这种案件具有较大的蒙蔽性,并且双方利益一致,因此这就需要法院调取证据查明事实。从上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对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导调取的收集的证据持谨慎立场,在本条中并没有设置兜底条款,这样不属于上述五种情况,法院就不能依职权进行调查。




  二、申请法庭调查取证的条件

  根据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第十五条 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三、法庭调查取证的相关规定

  1、现在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取证,如果是在调查取证,应该是有一方向法院提出了申请并且得到法院的许可,在案卷中应该可以看到申请书。


  2、调查取证的申请要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七天提出,调查取证的时间计算在法院的审理期限之内。对于一审案件,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庭调查取证的范围是怎么样的相关资料。综上可知,法庭调查取证的目的在于帮助诉讼方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证据,查明事实真相,公证判决。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来源: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Tags: 二审提反诉还会受理吗,法庭调查取证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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